根据《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海龙街道办事处决定公开招聘环保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环保工作人员2名。
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近三年内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2.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二)岗位所需条件
1.执法辅助岗位。首次聘用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身体健康,适应户外工作,能协助执法人员完成执法任务。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适应夜晚、周末、节假日加班的岗位要求,男性优先。
三、招考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测评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13日至5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