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对象
(一)年毕业生:指于年1月1日(含)至年7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10号)(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准入条件。
6.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资格审查时需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8)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止年5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年5月31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满分分)成绩占60%、面试(满分分)成绩占40%。各项成绩和折算后的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或面试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4日下午16:00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