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韩女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年2月,她哥哥韩某为广州从化石潭村村民朱某、戚某(夫妻)建房,扇灰过程中从二楼楼顶坠亡。广州市从化区法院判朱某、戚某负20%的责任,须赔偿22万多元。
但5年过去,法院判下的赔偿款至今未拿到,期间她嫂子多次询问执行法官关于赔偿款执行进度均未果。
男子帮人装修不慎坠亡法院认定房主需赔偿22万记者根据该案的判决书获悉,朱某、戚某于年1月雇请韩某为新建楼房进行室内扇灰工程。年2月1日16时,韩某在扇灰过程中从二楼楼顶坠地,医院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当时双方均未报警,后于当日19时报警,从化市公安局城内派出所通知法医到现场勘查,初步确定死者符合坠地死亡特征。韩女士称,事发后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达到一致,她家向朱某、戚某提起诉讼,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据判决书内容,年7月10日,法院最终判决朱某、戚某在本次事故中需承担20%的责任,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22万余元。判决5年未获赔偿一家老小陷困境但近五年过去了,法院判决下来的赔偿款却至今未拿到。4月1日,记者见到死者妻子李慧(化名),她告诉记者,期间她多次询问执行法官关于赔偿款执行进度,对方均答复称朱某、戚某无可执行财产。但法院判下的赔偿款迟迟未获赔付,也让她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李慧告诉记者,现家里上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下有9岁的儿子、11岁的女儿需要抚养。两孩子只能由湖南农村的公公婆婆抚养,老人和孩子靠扶贫款生活,“我小孩现在都读书了,(广州)这边不用说了,就算你不吃都不够他们用,况且没有住的地方。”目前她在广州一学校门岗处工作,月工资仅两三千元。“李慧称,到现在他(丈夫)还没有安葬,房东连丧葬费、干活的工资都没给到。”韩女士则表示,现她也远嫁新疆不能常伴父母左右,今年春节回湖南探亲从母亲口中才得知此事。“我哥出意外的时候我刚生小孩,我妈就没告诉我。”现韩女士已从湖南赶回广州处理此事,“没办法,我哥的两个孩子,我爸我妈都在农村没有生活来源。”韩女士说。4月1日,韩女士陪同李慧向法院重新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希望能尽快推进法院执行赔偿款的进度。屋主:没钱还赔偿款4月13日,记者来到从化石潭村,见到被执行人朱某,她向记者表达了本身生活困难、无能力偿还赔偿款。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时,朱某拒绝了记者采访。从化区法院回应: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正为死者家属申请司法救助在记者帮介入采访后,4月17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回复南都记者称,该院于年9月7日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查询被执行人朱某、戚某的工商、银行存款、房产登记及车辆登记等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朱某、戚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年6月,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朱某、戚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每半年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朱某、戚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年4月1日,申请执行人递交恢复执行申请,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相关工商登记信息。4月3日和4月8日,法院相关部门两次走访从化区街口街石潭村,向村委及村里人员了解被执行人情况,从财产查询、村委反馈及走访情况来看,被执行人年纪较大,在家务农居多,被执行人戚某偶尔出去打零工,村委证实被执行人收入不高。年4月10日法院再次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如果拒不履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罚款、拘留等条件的,将进一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此外,考虑到本案申请执行人的家庭困难,法院正积极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扫码进群:找工作/招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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