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成立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员、全国优秀*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经逐级推荐、综合比较、严格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产生我省全国优秀共产*员、全国优秀*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组织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15日至19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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