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年第三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8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的实际,经调查测算和征求多方面的意见,现将我区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
我区人工日工资价格按穗建造价〔〕89号文规定执行。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
(一)我区建设工程各专业主要材料、设备等税前综合价格除我区调整的部分地方材料(附件二、三、四)外,按《年第三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执行。
(二)混凝土管桩、沥青混凝土的价格,在我区没有生产企业的条件下,其税前综合价格除执行《年第三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外,应增加从化区内的运输费。
(三)税后综合价格=税前综合价格+税前综合价格×税率(或征收率),税后综合价格相当于营改增前的综合价格。
三、关于机械台班价格问题
我区机械台班价格按穗建造价〔〕89号文规定执行。
附件:
1.《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年第三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89号),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
2.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年第三季度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
3.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年第三季度预拌混凝土税前综合价格表。
4.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年第三季度干混砂浆税前综合价格表。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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