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立块牌,儿子去罚款”,这话听起来很荒诞,但真实发生在山西省襄汾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简称:襄汾县交通执法)实际工作中,使不计其数的货车司机纷纷中招,赖以生存的货车被扣,照着襄汾县交通执法人员精心设计的“陷阱”跳进去,留下数千乃至万余元血汗钱,方能离开襄汾县。
襄汾县交通运输局自立的不符合国标限重标牌,为罚款创下赫赫功劳
自6月23日以来,众多货车司机纷纷提供照片、视频和罚款票据痛陈,以前襄汾县国道接壤段修路,货车一直畅通无阻绕滨河路。突然间,被襄汾县交通执法拦截,以该路段限重30吨,货车纷纷被超限运输了,将货车押往指定的地磅称重,由司机承担过磅费,一纸《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将车辆扣留。货车司机想离开,照交通执法人员已打印的格式样本照抄《授权委托书》《放弃陈述申辩书》《交通处罚代缴申请表》等法律文书,在交通执法人员手把手的诱导下,签名按指印,每车缴纳罚款至余元罚款不等,得到《山西省代收罚没款收据》一张,持襄汾县交通执法出具《车辆放行单》,原认定的超限行驶公路的车辆尘封未动,斤两不少,即可离开,也可继续行走滨河路。据被罚司机反映,襄汾县交通执法扣车十分强悍,一夜之间竟扣留货车百余辆,分三个停车场停放,停放车辆场景甚是壮观。白天,交通执法违法处理大厅,门庭若市,缴纳罚款的司机成群结队,襄汾县交通局日进斗金,生意兴隆。
襄汾县交通执法人员夜晚查扣不熟悉道路的货车扣车的现场视频片段
公路限重30吨,涉嫌违法。一条滨河路,不分车型,限重30吨,襄汾县交通运输局自己立块限重牌,成了“王法”了,这种自立山头执法模式,可谓全国罕见。根据现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没有不分车型,统统按30吨认定超限的执法依据;按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查询,公路设计,分功能、等级速度、车流量、车型、通行能力、路测干扰等级、服务水平分级等规定,找不到公路设计通行吨位之分,不知道襄汾县交通执法能突破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的执法依据,来自何方?只有襄汾县交通运输局能说得清,讲得明。
事实是,襄汾县滨河路在通往国道接壤段修路期间,货车一直绕行滨河路,49吨合法运载,公路安然无恙。襄汾县交通运输局自己树一块限重牌,路还是以前的路,瞬间承受不了49吨。因树限重牌成为执法依据,白天在路口守候,夜晚则到路中途查扣误入歧途的货车。不难看出,襄汾县交通的“葫芦”卖的药,只是暴*敛财找到合适的借口而己。
司机现场指认襄汾县滨河路限重标牌视频片段
扣留营运货车,涉嫌违法。按照《行*强制法》第四条“行*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的规定,襄汾县交通执法扣留营运货车,使用强制,没有法定依据。扣车后出具的《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实际扣留营运货车,违反法律的规定。
襄汾县交通执法出具的《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却将车辆扣留停车场内,不交钱休想离开
《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显示:“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行驶,停放于XXX停车场,请于三日内到交通执法接受处理”。对照《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的规定,显而易见找不到将车辆停放停车场的规定。襄汾县交通执法,在处理数千起的罚款中,未曾提供“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真凭实据,全靠“布袋罪”超过30吨认定车辆超限行驶公路,使用法律条款上移花接木,嫁接扣车依据,为敛财创收奠定了基础。
在襄汾县交通执法部门等待处理缴纳罚款的货车司机视频片段
公路限重牌不符合国标,涉嫌违法。从走限重路被罚款的司机提供的限重标牌照片,第一感觉公路的标牌反光度,不符合《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的要求。为了验证该标牌的合法性,小编咨询了擅长交通领域的律师、标牌厂家和专业人士,一致认为,襄汾县交通运输局设置的30吨限重标牌,反光度、设置距离、立柱高低违反国标规定,限重标牌夜间没有醒目作用,货车司机不能及时发现。
襄汾县路口树荫下限重标志牌
更有趣的是,襄汾县滨河路口一块低矮限重标牌,在茂密的树荫下羞答答的藏着。别说货车司机夜晚在驾驶30码左右车速看到,就连大白天专一寻找这个限重牌,也难易察觉到。就是这样的限重牌,为昧着良心的襄汾县交通执法罚款理由,立下汗马功劳。
违反法定程序罚款,涉嫌违法。从多名罚款司机提供的行*处罚文书和叙述,竟然看不到一起完整的法律文书,众多被罚款后司机,只有一张罚款收据。按《交通运输行*执法程序规定》应该作出送达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行*处罚决定书》全部忽落。更多的货车司机急于赶路,按约送货到目的地,求情襄汾县交通执法人员早点处理放行车辆。襄汾县交通执法人员则来个顺水推舟,提供格式样本,由司机填写《交通处罚代缴申请表》,可惜数千元罚款,只字片纸文书没有。
货车司机被襄汾县交通执法处罚后,唯一的一张罚款收据
《行*处罚法》第三条“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处罚无效”。相信襄汾县交通执法人员心知肚明,可在实际处罚程序中,只让被罚司机签名按指印,剥夺了司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至今众多被罚司机不知道复议、诉讼的途径,这就是襄汾县交通执法预防司机复议、诉讼的高明之处。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时,不得收取检测费用”。该规定已实施近九年的部门规章,竟然到了襄汾县交通执法,认定车辆超限运输,每车称重检测50元费用,转嫁给司机买单,暴露出襄汾县交通执法公权力抢夺货车司机,一副贪得无厌的丑陋嘴脸。
襄汾县交通执法扣留车辆的停车场之一
襄汾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公路法》属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有功能齐全执法机构,有主要领导分工负责,有内部的法制机构,还有纪委派驻纪委监督。然而,在罚款过程中,分工的领导、法制的把关和纪委监督统统失效,说明了襄汾县交通运输局有位胆大不要法,能量巨大的局长梁培奇做后盾,在他的带领下,襄汾县交通执法人员,厚颜无耻,无法无天,交通运输局为袒护下属罚款,不惜践踏法律的尊严和*府公信力。
年11月,一辆平板自卸车行驶至襄汾县,被襄汾县运管所以“私自将该挂车由平板改为栏板式厢货车,与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相关资质不符”属于“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扣车罚款元。小编代理复议,依法据理力争提出复议申请书,竟遭遇襄汾县交通运输局的枉法裁定,给予维持处罚决定。浏览网上,看到襄汾县交通执法处罚限重30吨由来已久,罚款热度久盛不衰,公众质疑声不断,襄汾县交通运输局可谓是乱罚款不倒翁。
襄汾县交通执法曾被媒体曝光同样的罚款截屏
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基本治国方略,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其中执法是关键。法治*府,就是*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襄汾县交通运输局所作所为,期望襄汾县*府能闭门思过,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策,审查襄汾县交通运输局的每宗罚款,纠正不合法不合情的处罚,退还罚款归还当事人,严厉追究交通执法局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广大货车司机一个圆满交代。
襄汾县交通运输局长梁培奇(照片来源网络)
襄汾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席红敏
襄汾县交通执法扣留车辆停车场
襄汾县交通执法人员制作的格式法律文书,让司机照抄
襄汾县交通执法教司机出具代缴委托书,当场收取现金照片
货车司机按照襄汾县交通执法人员提供的格式文书照抄之后签名按指印,交通执法人员收回
襄汾县交通执法处罚货司机之后,没有出具其他法律文书,仅有一张罚款收据,期望上级主管部门、纪委监委按照《交通运输行*执法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查看全程执法记录仪,还原事实,确定执法违法行为
襄汾县交通执法扣留货车称重,由司机支付的过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