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的对象范围
1.、年毕业生:年1月1日至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54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23名,特殊教育教师4人。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从化区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2)。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府令第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和任职资格。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年2月2日后出生)。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报考时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10号)的准入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在年1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在年1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年毕业生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的,其研究生或本科专业代码其中一项符合我区招聘要求的即可报名。
3.年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承诺在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与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人,在读的非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行*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6.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1月29日、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南门运动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交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的《广州市从化区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
(2)个人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3)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年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年毕业生提交)、大学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材料(如有专科学历材料,一并提供)。
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并于开考前公告。
6.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教学设计)、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分,合格线为60分,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教学设计)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讲(含体育、美术、音乐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
(1)面试时间:年2月4-6日,具体面试时间视报名情况而定,以报名现场公告为准。
(2)面试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号),具体地点以报名现场公告为准。
(3)面试的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4)面试每人限时3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情况,满分为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得进入笔试(教学设计)、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教学设计)、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笔试(教学设计)、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并于报名点进行公布。
2.笔试与试讲时间:年2月7、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教学设计)。
根据我区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和学科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4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
(2)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讲(限时10分钟/人),报考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除试讲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以上三项考试分数按2:3:5的比例折算成绩汇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府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当出现体检不合格(含复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则在同一学科三项考试成绩均为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则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员中按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聘用名单及公示。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府网(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中小学任教。所有拟聘用考生必须服从分配。考生最终录取单位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需求统筹安排。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间按广州市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非广州户籍的教师在聘用后半年内需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
3.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4.入聘岗位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策办理岗位聘用。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和临时身份证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五年以上。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7号)的规定执行。
(五)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成绩排名接近的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出现等额递补,我们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
(七)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府网(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线下招聘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和面试前应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
(二)“穗康码”或“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线下招聘活动。电子“穗康码”可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穗康码”为红码、现场报名或面试前14天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现场报名或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四)面试当天出现以下情形的安排
1.考生在面试入场时再次测温仍发热(体温≥37.3℃)的,将被引导至留观区,由医护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人员,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考生在面试入场后发热的(体温≥37.3℃),将立即停止该考生参与面试的各环节,并引导该考生至留观区,后续的处置参照情形(一)。
(五)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核或面试期间的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应按规定或工作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资格审核单位或面试考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单位或考场,进单位或考场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资格审核或面试结束后应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流行病学调查”“就诊”或“核酸检测”等相关处置。
2.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和面试时均须提交如实填报、亲笔签署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考生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须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的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3.
现场资格审核或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六)相关要求
1.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策要求,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年从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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