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建红 通讯员 丰爱静 沈越懿)
体制不改,它们总会想各种办法来回避监管和*策,因为在多重利率并存的金融体制下,套利和违规的冲动是永远存在的。此外,对于地方*府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各级人大对于*府的财*收支报告进行审议基本流于形式,财*的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支出的明细是否能披露等,都有很大的改善空间。预算法规定披露要四级,现在只披露到二级。
*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以登陆兵的胜利为最高荣誉
沪铅期货合约即将挂牌上市 3月17日晚间,证监会发布通知称,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铅期货合约。上期所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将于2011年3月24日(周四)挂牌交易铅期货合约。这是继沪铜、沪铝和沪锌之后的又一个在国内挂牌交易的基本金属期货品种。 谋求铅定价权,利好铅生产企业 沪铅期货合约的上市,对铅行业和上市公司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行业层面,这是国家对大宗商品调控手段的更新换代,有利于物资储备的升级和扩建;有利于迅速提升国内铅期货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为争夺铅的定价话语权打下基础;铅期货上市也使有色金属指数期货推出成为可能,国内市场在国际上的定价影响力有望增强。2009年,中国铅的产量为371万吨,占全球的42%;铅消费量为333万吨,占全球的40%;而铅价话语权掌握在别人手中将是很危险的。 公司层面,铅期货合约的上市将为铅产业链的开采、冶炼、深加工企业提供了一个套期保值的平台,利于企业规避铅价波动风险、锁定利润,从而利于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其次,铅期货合约特别提出卖方可以用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将会大大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拓宽了套期保值业务的内涵。 投资策略:重点关注产品获准注册的上市公司 投资策略方面,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铅行业将迎来交易性投资机会,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产品获准注册、用于履约交割的上市公司:驰宏锌锗(600497)、株冶集团(600961)和豫光金铅(600531)。
在业内人士看来 ,传统家具行业过去确实较少谈及环保,整个市场对价格敏感度偏高,“追求数量、以量取胜、以低价取胜”的做法屡见不鲜。但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增强,对于家具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环保在家具企业中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概念,需要家具企业从本源上解决甲醛超标问题,在生产全过程中都须考虑环保设计,国家对家具检测方面也很重视,新标准层出不穷。在*府采购领域内,也有越来越多的采购单位对家具检测提出了要求,并对有环保认证和检测证书的供应商给予一定的加分。
30. 我不顾一切都围着大象前后左右的狂奔着,不停的按下快门。
据调查,为进一步降低药价,深圳有关部门曾多次提出在广东省统一采购平台的基础上,要求对入围厂家、经营企业进行二次招标,对入围药品进行二次遴选,但是,这些建议与方案均未能获得通过。(《中国青年报》12月1日) 在因药价虚高而民怨沸腾的语境下,“深圳降价方案多次被否决”的“倾向性报道”,很容易让公众把愤怒的情绪加诸多次否决降价方案的“省级部门”。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当前药品集中采购的突出问题以及相关规定,就会发现深圳方面提出的“二次招标”或“二次遴选”方案,恰恰是一些地方导致药价虚高的突出问题,这也是其多次被否决的直接原因。 从渊源上看,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出台的初衷就是为了降低药价,而且制度推行初期,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省级招标只确定企业名单,医疗机构进行二次议价”的程序进行运作,这意味着药品集中采购环节凭空多出一道,为“层层加价”、“幕后交易”预留了巨大空间。也正是针对这一问题,国务院于2010年11月出台了《建立和规范*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基本药物的采购权统一回收到省级卫生行*部门,不再下放“二次议价”权。 这样看来,广东省有关部门否定深圳市提出的“二次招标”、“二次遴选”方案,不仅是在严格依规办事,而且其目的也是为了防止药品集中采购由于程序过多而被“层层加价”。应该说,即便不从专业而从常理的角度推测,这样做也是有道理的。既然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是一种控制药价虚高的行*手段,那么市级部门的“二次议价”等方式也同为行*手段,前者有的弊病后者在付诸实施过程中一点都不会少,难道我们只听一面字词、只看药价虚高之现象,就以丧失基本的理性判断为代价,认为“否决降价方案”就是错误甚至是导致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吗? 事实上,药价虚高的症结,不是行*管制价格思路之下,内部具体制度设计的细枝末节问题,而是以药品集中采购来遏制药价虚高这种思路是否有效的问题。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固然有其善意的初衷,但在市场经济之下,涉及定价机制等市场问题,有没有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才是制度是否有效的关键。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之所以没有遏制住药价虚高,恰恰因为过于迷信权力干预市场价格的力量,而没有从寻求市场博弈来平衡价格之道入手。 行*部门的勤勉和善意,并不能弥补其在专业知识、干预能力上的差距和缺陷。为什么在药品市场上会出现“降价死”的现象,即只要药品价格降下来,市场就会出现“断货”、“缺货”转而以新名称、新价格重新出现的现象?显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除非行*权力要把药品市场变成一个完全计划定价的市场。更何况,药品采购过程中,如何通过博弈尽可能地挤掉利润加成中的水分,也是一个需要更多专业知识的问题。 进而言之,药价虚高还在于,即便有集中采购作为制约手段,药品定价权还是主要掌握在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手中,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和以药养医的体制,使得两者在抬高药品价格上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加之作为与药价高低息息相关的消费者在定价机制中的缺席,药价屡屡看涨就不足为怪。这意味着,一方面要从体制上打破以药养医,另一方面要赋予消费者以话语权。这样的路径,2009年出台的医改方案中有明确表述,“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这样看来,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推进医保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才是真正打破药价虚高的关键所在。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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