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建立多支柱养老金制度
在昨日举行的中国养老金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提出,可以仿照世界银行的"三支柱"养老金模式,在中国建立多支柱模式的养老保险金制度。
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金实质上是处于现收现付状态。当社会统筹资金不足时,大量借支个人账户资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转",而个人账户资金的实际收益率过低,基本处于贬值状态。因此,有媒体称2030年后统筹基金将出现当期支付"缺口"。
为保证养老金的正常支付,世界银行曾提出"三支柱"的养老金改革模式,即第一支柱为强制性公共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为强制性完全积累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为资源型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
仿照世界银行的"三支柱"模式,董克用提出的中国式多支柱养老金模式分为四部分:零支柱的普惠制国民养老金,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第二支柱的职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储蓄计划。
董克用认为,第一支柱养老金计划可由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转化而来,无需结构性调整,就能满足新制度第一支柱的需求;第二支柱职业年金计划由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与企业年金合并而来,仅仅将个人账户部分规定为强制实施,原有企业年金部分仍然维持自愿建立的模式。零支柱由*府财*负担,不需要全国统筹,也不存在转移接续问题。第三支柱则由个人选择执行。
董克用建议,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采用现收现付制,第二支柱职业年金计划采取完全积累制。由于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完全分开,第一支柱由养老保险经办部门负责,第二支柱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由各个独立基金机构负责运营管理,从制度上避免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计划则保障中高收入人群进一步养老保障。
董克用还建议,在多支柱模式建立的初期,第一支柱规模应该相对较大,第二支柱相对较少;从长期看,第二支柱要逐步做大,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第一支柱则要相对较少,减轻*府财*负担,以维持养老体制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