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确保芦山地震灾区农房重建质量
新华北京7月2日电
2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为确保“4·20”芦山地震灾区农房重建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函,要求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严格落实有关农房重建要求,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农房重建应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建。县乡建设管理部门及有关对口支援单位应组织力量逐户现场指导、检查和验收。
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农房设计指导和服务。严格对农房设计图、施工图和建筑工匠出具的设计说明以及建房选址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凡发现未按设计施工以及施工质量、建筑材料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立即告知建房户和施工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现场记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加强建筑材料检测,切实防止不合格或劣质建材进入灾区农房重建市场。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不得承接农房重建业务。重建农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发放全额补助款;凡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合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原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确保芦山地震灾区农房重建质量)(:SN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