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不时出现的险情给儿童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年,广州共发生涉及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专)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起,其中大约22.41%发生7月和8月,暑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全市年共发生涉及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专)生事故宗,死亡人数同比年下降31.91%。其中,“乘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步行”为相关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家长应引起重视,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保护孩子们的暑期安全。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
“一车带两娃”“踏板站娃”“车筐坐娃”“一家三口共乘一车”……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中心城区时发现,一些家长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时存在诸多危险行为,其中一部分家长及未成年人均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据初步统计,-年,广州共发生涉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交通事故起,其中76宗与电动自行车相关。具体而言,针对学龄前儿童,交通方式为“乘电动自行车”的事故34起,占该年龄段事故起数20.73%;针对小学生,交通方式为“乘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达42起,占该年龄段事故起数的30.66%。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或者出现意外情况倒地时,头部受伤情况较为普遍,这也是涉摩电事故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广州交警介绍,早在年5月,广州已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旨在提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有效减轻交通事故损害后果,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
根据相关法规,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一辆电动自行车搭载两个孩子的超员行驶,可能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遇紧急情况,制动不及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州交警说,尤其一些家长骑电动车超载时往往让孩子站在车踏板上,一旦遇上突发情况,车身发生倾斜,站在踏板上的孩子很容易摔落到地面上,导致意外发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各位家长要提醒家里的孩子,未满16周岁不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广州交警表示,“车筐坐娃”等违法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交警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罚。
关键词:摩托车
近日,广东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撞上前方左转弯的小车。由于车速过快,摩托车上3人在惯性的作用下,一起和摩托车“前空翻”摔倒在地,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其搭载的2名乘客受伤。所幸经治疗3人已康复。
经核查,摩托车驾驶人今年只有17岁,事发当天偷开家里的摩托车,搭载另外2名未成年人外出游玩时发生意外,3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因摩托车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是无号牌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保持安全车速、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年的一天,16岁的中专生黄某驾驶未悬挂号牌二轮普通摩托车搭载另一名未成年沿县公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银林村路口时,遇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其前方同向行驶。黄某在右侧超车过程中因操作失当倒地,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右侧轮胎对其进行碾压,致其当场死亡。
经梳理发现,在-年广州涉及中学(专)生的起交通事故中,涉及学生交通方式为驾驶机动车的车辆的为57起,占比约为48.31%。其中,驾驶普通摩托车38起、驾驶轻便摩托车16起,驾驶小型客车3起。
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驾驶摩托车?“驾驶机动车需要考取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交警部门介绍,由于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未经系统性的培训,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无视交通法规,随意穿插行驶,闯红灯、超员、超速、逆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关键词:步行
暑期是涉学生、幼儿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时段。数据显示,-年,广州共发生涉及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专)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起,其中91起发生在7月、8月,占比为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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