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学生趁女子醉酒昏睡与其发生性关系获罪
光怪陆离的酒吧门口,在校男学生林某见一女孩醉酒昏睡,趁她朋友不注意之际,打车将女孩带至酒店,与她发生性关系。近日,闸北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
林某是名20岁出头的在校学生。今年5月凌晨4时许,林某在衡山路酒吧楼梯口看到一个女孩喝醉酒了,便上前和女孩的朋友搭讪,一副热心肠的样子,他帮忙将女孩扶上出租车。此时,林某见女孩的朋友正和他人转身说话,便趁机独自钻入出租车,指令司机将出租车开走,要求去一家连锁酒店。出租车行驶至目的地后,林某下车将女孩抱进酒店房间,并与昏睡中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
而女孩的朋友见出租车离开,回过神来追赶时已为时晚矣,赶紧到女孩的住处寻找却不见踪影,慌忙报警。当天,林某像往常一样去学校,临近中午又回到酒店,把女孩吓了一跳。于是,女孩借林某手机给男朋友打电话,随后林某带着女孩去接她男朋友,林某表示自己和女孩都喝醉了。但最终女孩的男朋友还是选择了报警。
3天后,林某在宿舍被公安机关抓获,承认当时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据林某交代,自己在酒吧见过这名女孩子,尚不算熟;在出租车上,又觉得女孩私生活比较混乱,发生性关系应该也不算什么,遂起歹意。
法院认为,林某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王俊莎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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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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