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广州市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整体成效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市监委委员朱永飞介绍,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办的案件来看,广州市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主要呈现四方面特点:
一是操纵基层政权涉黑问题较为突出。
从涉及干部级别来看,村干部占被查处人数的42.78%,比重最大。
部分案件所涉村干部既是黑恶团伙的组织领导者,又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团伙充当“保护伞”,呈现出以操控基层政权作为组织基础,以垄断集体资源为经济命脉,以软暴力胁迫作为主要犯罪手段的特点。
二是基层管理服务领域问题较为集中。
从“保护伞”构成看,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占被查处总人数的91.63%,其中以农村自治组织成员、乡镇和街道干部居多。
违纪违法手段主要采取对黑恶组织赌博、卖淫、违法建设、垄断资源、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开绿灯”提供庇护。
此外,查处的多个涉黑案件存在镇街干部、村干部和黑恶势力共谋,通过临时抢建、伪造合同等方式骗取、侵占、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
三是公安干警滥权枉法问题较为易发。
从涉及领域来看,公安干警被查处人数(主要为基层民警)占被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总人数的21.47%,涉腐涉“伞”问题较为突出。
有的通过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收取保护费等方式充当“内鬼内应”,包庇黑恶势力具体犯罪行为;有的执法枉法,在司法程序中徇私对黑恶势力组织成员“网开一面”,纵容助长黑恶势力不断坐大。
其违纪违法行为往往由一餐饭、一盒茶叶、一条烟、一瓶酒开始逐渐“感情升温”,被黑恶势力腐蚀,最终演变成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是公权力涉黑涉腐问题较为典型。
部分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存在公权力被黑恶势力利用,成为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有的甚至沦为黑恶势力实施犯罪的主要手段,既涉黑又当“伞”。
比如,查办的从化区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赖重飞涉黑案件,就是一起以私规取代国家法律实施“软暴力”胁迫,把交通执法权变作黑恶势力实施敲诈勒索的主要方式,从而逐步控制相关领域的新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涉及整个从化区交通系统涉黑涉腐问题。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方晴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