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发挥社会监督和鼓励群众提供有效线索材料进行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未经登记”,是指既未在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亦未在政府编制部门、工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或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未在公安部门登记或备案。
“以社会组织名义”,是指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具备或者基本具备上述组织的特征,即有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印章等。
“被撤销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已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决定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我局接受举报范围: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国家”、“从化”、“从化区”等字样,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名义,以及打着“传统文化”、“养生修炼”等旗号在广州市从化区开展非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重点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以下活动:一是利用“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海峡”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等名义,进行诈骗敛财等活动的;三是与合法登记的从化区本级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四是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二、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的查询方法
(一)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
(二)通过
(三)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广东省社会组织网”(网址:
(四)通过
三、举报方式
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可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我们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请填写清楚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时间和被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等情况。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举报邮箱:chqsgb
邮寄举报材料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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