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至发稿前,广州多区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越秀区:划定光塔街、东山街风险区域,调整流花街、洪桥街、光塔街和登峰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海珠区:公共交通管控延长至11月27日,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划定风险区域,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划定风险区域;
白云区:新增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
黄埔区:对辖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调整长岭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
花都区:划定风险区域;
南沙区:公布涉疫重点场所,调整东涌镇、榄核镇和南沙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从化区:公布涉疫重点场所;
增城区:新增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
越秀区
越秀区关于划定
光塔街、东山街风险区域的通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年11月22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光塔街:南朝新巷6号、8号、10号、12号,南朝街38号之一一楼,桂香街12号。
东山街:寺右新马路64、66、68、70号。
以上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低风险区
光塔街:师好巷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东山街:寺右新马路48—62号(双号),21—79号(单号),—号(双号),寺右二马路37号(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光塔街
生活服务:
医疗保障:
东山街
生活服务:
医疗保障: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22日
越秀区关于调整
流花街、洪桥街、光塔街和登峰街
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决定自年11月23日0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流花街:环市西路号广州火车站西广场兰州拉面店楼栋。
洪桥街:环市中路号以及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
光塔街:光塔路杏花巷70号;中山六路号、号、号、号。
登峰街:横枝岗路62号;黄田居委黄田小区2巷2号、4号、6号。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22日
海珠区
注意!
海珠区公共交通管控延长至11月27日
根据11月22日的《海珠区关于继续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为配合做好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1月23日0时至27日24时海珠区东晓路接昌岗路以东、科韵路以西范围内地铁、有轨电车、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互联网自行车继续暂停服务。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密切留意疫情动态及公交调整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配合测温。涉及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请就近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海珠区关于
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年11月22日24时起调整的区域
(一)赤岗街道
1.锦骏华庭。
2.海琴湾C栋(滨江东路宜利街2号)。
3.金豪嘉苑B栋。
(二)南石头街道
1.石岗路18号雅居乐海珠小雅2栋-号、3-33层04房。
2.南箕中约大街44号及前面平房。
(三)瑞宝街道
1.滨江瑞城D栋。
2.万华花园万华北街20号。
二、自年11月23日2时起调整的区域
江海街道桂田南约三巷一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