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3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从化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七大扶持专题、八大扶持政策,为加大从化区先进制造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而助力。
其中,《从化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针对不同企业情况,给予的扶持力度不同,政策也有所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条件
符合以下3个条件,可按本办法享受扶持:
1、连续十年入选世界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世界强是指提出申请的企业入选《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的企业本身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2、在从化区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并成立总部、区域性总部,或具有区域性总部功能的生产和营销基地的企业。
3、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从化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二、扶持专题
三、其他要求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区内企业新设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分拆业务等不属于本办法扶持范畴。享受本办法扶持的对象,须签订相关承诺书,若扶持对象违反承诺的,应将所获扶持金予以退回。
四、实施年限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施行之日起取得土地的世界强企业可依规定享受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