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
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八一实验学校、华侨外国语学校、真光学校、第七中学实验学校和知用学校)可招收本校部分对口直升生。铁一中学面向铁一小学,培正中学面向培正小学,育才中学面向育才学校,可招收部分对口直升生。直升生一经现场电脑派位录取,则视为自动放弃我区其他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升学资格以及相关优待政策升学;未经录取的,则继续参加分组电脑派位。
海珠区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高等院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可优先招收院校教职工子女。
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优先招收本校的正式教师及管理人员子女,学校应制定招收上述学生的工作方案,严格审核把关招生各环节,拟录取名单须在广州市民办学校统一网上报名前公示5个自然日;工作方案和拟录取名单须按工作进度及时报区教育局职成幼教科备案。
在此基础上,民办学校除按政策安排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及区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计划外,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接受报名。
荔湾区
民办:九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统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选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提前录取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天河区
白云区
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黄埔区
花都区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办法。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初中招生,以小学毕业生自愿为原则,优先招收本校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面向社会招生。
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
小学毕业生近三学年连续(即四-六年级)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由学校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必须附上家长签名的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方可直升。关于直升录取条件中有关时间的要求,设置过渡期。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年小学毕业生需满足-学年(即五-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且年从本办法公布即日起该两个年级新插班生不作纳入直升招生考虑范围,统一参加面向社会派位招生;年小学毕业生需满足近三学年(即四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且年从本办法公布即日起该三个年级新插班生不作纳入直升招生考虑范围,统一参加面向社会派位招生。
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则由花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这部分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本校
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则由学校直接录取。
番禺区
九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下同)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或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南沙区
九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下同)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或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从化区
增城区
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工作,并核准已由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区配套的民办学校等按本区规定录取的学生。已核准录取的,不能再报其他民办学校,若要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录取,必须向确认录取的学校提交放弃学位安排的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将放弃书面申请书报区教育局备案。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小升初直升、小区配套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
5月6日-24日,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组织本校小学部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小区配套学校组织配套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报读小区配套初中,开展直升预报名登记工作。民办学校根据要求,于5月15日前将名册及相关资料报送到属地教学指导中心,属地教学指导中心初审后提交至增城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直升或电脑派位。
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小于或等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由学校直接录取;如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派位结果。
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通知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信息采集和注册等。录取确认后,学生不能再报读其他民办学校。
内容来源
广州小升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