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佳青春痘医院 https://m-mip.39.net/czk/mipso_8582703.html广州从化一男子在农田劳作时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过火有林地面积.29亩。3月3日,从化区检察院、从化区法院在从化区鳌头镇西塘村开展环境保护送法下乡宣传教育活动,该活动以上述失火案件作为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的形式,在从化区西塘巡回法庭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
记者了解到,该失火案发生在今年1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邹某在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石联村“大挞”山场边农田劳作过程中,使用燃气打火机焚烧葛叶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致过火有林地面积.29亩,危害公共安全。案发后,被告人邹某某在火灾现场向警察自首。
从化区检察院受案后,对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依法讯问被告人。被告人邹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从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在农田劳作过程中,擅自用火,因疏忽大意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过火有林地面积.29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邹某某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邹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此次案件是发生在农村地带的一宗失火案件,它的损失面积达到五百多亩(包括过火非林地面积、过火有林地面积),我们希望通过到农村里开展巡回法庭,加强对当地民众甚至是整个从化地区农村的人民群众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提高野外用火的警惕,提高安全意识。而且西塘是从化区乡村宪法普及的一个重要宣传教育口,拥有模拟法庭、宪法馆等,能进一步带动影响周边的群众。”从化区法院审判员说。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何钻莹通讯员从检宣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苏韵桦通讯员从检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曾卫康